民进州委党派提案:《关于在我州境内不设州级公路收费站的建议》
 发布人[admin] 作者[] 信息来源[] 发布日期[2010-03-12]  浏览次数

黔西南州政协六届四次会议

 

  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二级公路不再设置收费站,已设置

 

的公路收费站要逐步取消,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,更不能设立

 

收费站收费,现有收费许可证到期的更应取消。例如龙广收费

 

站,该站位于福州至昆明324国道安龙县龙广镇,并经贵州省人

 

民政府批准,于1998年设立,收费年限为10年,收费用途为收

 

费还债。2008年该线新桥收费站撤销后,其功能移至龙广收费

 

站,继续收取过往车辆过路费至今。根据国办发[2009]10号文

 

件和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等

 

相关政策,该收费站应取消,该站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继续

 

超期收取过路费,群众意见很大,产生了很多矛盾和问题,直

 

接影响我州投资形象和社会和谐。

 

   建议:

 

   1、在我州境内新修二级以下公路不设收费站;

 

   2、我州境内原有收费站应按国家政策逐步取消;

      3、投资改造公路所贷款项,可申请国家改造补助资金解决还贷。